1999年元月30日上午9时许,家住北京门头沟山区一个偏远村庄的单身中年农民王某将一把长约2尺半的宝剑藏在羽绒服里,气冲冲地朝本村一户中年妇女家走去……
原来1992年,本村妇女马某打算在本地开个小煤窑,但由于资金短缺,只好由自己的女儿连某陪同一起来到王家,向王某借款4000元。
1992年至1998年,他曾先后30余次向马某索要自己的钱,在王某一再追讨下,马某只还给了王某500元钱。为此二人反目为仇,结下了怨恨。
转眼到了1999年元月底,该过春节了!可眼下家里没几个钱,这年可怎么过呀?情急之下,他决心讨回欠款。
再说王某身藏宝剑推开了马的女儿连某家的门,连某正坐在板凳上洗衣服。王直截了当地问,“我的钱你们还不还?”连某见王一来估计就没好事,她脸露出不耐烦的表情回答道:“你凭什么找我要钱,是我妈同你借的,你去找她要。”王某一听气就不打一处来,当年你是中间人。想到此,他伸手去拽连某的胳臂,“走,你和我一块找你妈去。”连某反手一甩,打了王一下。王见连某如此态度心里起火,回手抽出宝剑说,“你到底去不去?”连某忙站起身去抢宝剑。争夺当中,二人的手心均被剑刃拉出血来。这时的王某已经红了眼。他抽回宝剑,对准连某的上身猛刺四剑,其中一剑从前胸扎穿至后背。
见连某已死,王反身朝连某的母亲家跑去。此时,马某正在自家西偏屋厨房内做饭,王某推门就问,“你还不还钱?”马某说“不还。”“你到底还不还”,说话间王某又从后背抽出宝剑,举剑向马某当胸连刺三剑。
从马家出来他大步朝派出所走去,打算投案自首。
来到当地派出所院内,里边静悄悄的。他想到自己为4000元钱连伤两命,自己怎么着也是死,举起宝剑猛地朝自己腹部连扎两剑,咕咚,他倒在了台阶上。
听到异常响声的两位民警忙出来查看,见到眼前的情景,他们大惊失色。正当他们找人抢救的当口,王某从昏迷中醒来,他猛地起身,出人意料地向南边的墙跑去,并快速爬上墙头。两位民警反应过来,马上翻上墙头追赶。王某转眼间跑到房檐边,纵身朝房下跳去。这一跳不要紧,人落到地上猛然一震,被扎的腹部连肠子带血溢出肚皮。他又昏了过去。
民警们忙发动汽车载上王某风驰电掣般地向医院方向开去……
只为区区4000元,两条人命葬送刀下,值得吗?试想,作为王某如果能对马某娘俩再多一点宽容,或是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公道,如果马某娘俩能够做到借钱尽快归还或在一时还不上时,言词不致太激烈生硬,这场悲剧本是可以避免的。